銀行承兌匯票
產品介紹:
銀行承兌匯票是指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簽發,并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經開戶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票據。
申請條件:
- 與我行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
- 在我行開立結算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 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證金或存單質押。
- 匯票的差額部分須提供我行認可的擔保。
- 資信良好,在我行的貸款或其他信用業務沒有逾期未歸還或無故未結清。
- 具有到期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 具有有效的貸款卡、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件和資料。
- 以真實合法的商品或勞務交易為基礎,并能提供有效的交易合同或協議,合同中注明以銀行承兌匯票為結算工具。
- 匯票的票面金額不得大于交易合同金額。
- 我行要求的其他合理條件。
辦理流程:
客戶業務申請→銀行審查資料→銀行調查→銀行審批→辦理出賬手續→簽發銀行承兌匯票
提示:
- 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如按供貨進度分次付款,可一次簽發若干張不同期限的銀行承兌匯票。
- 我行在承兌時每筆按票面金額向出票人一次性收取萬分之五的手續費。手續費每筆不足10元的,按10元計收。